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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的通知

邵院教通[2007]52号

湖南省邵阳学院  http://www.husyu.net  2007-06-10 文章来源:   [字体:  

 
     
     

各系:
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2007届毕业生定于617日离校。为做好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结业证书发放和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成绩合格且交清学费(以财务处611日截止的数据为准)的学生发给毕业证书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。

2、交清学费但有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,按规定做结业处理,发给结业证书。

交清学费但有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以参加毕业后的补考,每人限考10门课程(含考试、考查)。补考时间拟定于619~21日(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)。补考成绩合格者,可以补办毕业证书。成绩未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,但毕业离校后仍可回校参加2次补考(补考时间定为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周末),合格者拿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。

3、根据上级安排,今年毕业生电子注册时间为200772日,欠费的学生不予办理电子注册,但保留学籍两年。欠费毕业生在630日之前交清学费的可以领取交清学费年份的毕业证书,630日以后交清学费的只能领取第二年的毕业证书,交费时间以其在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科登记为准。毕业两年仍未交清学费者,将无法办理电子注册,也不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不出具任何学历、学籍证明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
4各系教学秘书于616日上午到教务处领取本系学生毕业证书、结业证书,616日下午领取学位证书。于611日后交清费用和报送成绩者,由各系教学秘书在618日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教务处不接洽任何学生办理证书有关事宜。

5、各系要严格执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程序。学生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并收回离校通知单后才能发放证书。离校通知单由各系保留。

邵阳学院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7年6月10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 
     
    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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